近日,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能源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农业农村厅 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统计局、畜牧兽医局、乡村振兴局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山东省“百乡千村”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实施方案》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“十四五”期间,建成100个左右特色鲜明、多能互补、生态宜居的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,1000个左右开展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生物质能等开发利用的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,打造绿色低碳、宜业宜居美丽乡村山东模式。 标杆乡镇一半以上村庄应实现分布式光伏集约开发,居民生活及党政机关、学校用电使用绿电电量占全部用电量比重达到50%以上,具备资源禀赋的标杆乡镇农林废弃物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%以上;标杆村居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比例20%以上,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到50%左右;标杆乡村区域内清洁取暖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《实施方案》要求:
废弃利用资源化。聚焦农林废弃物、畜禽粪污、生活垃圾等影响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,建立健全收集、运输、处置等服务网络体系,重点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、生物质能供热等资源化利用,杜绝农林废弃物乱堆乱放、低效直燃和畜禽粪污、生活垃圾乱排乱倒等行为,基本实现集中处理、变废为宝、综合利用。
《实施方案》重点任务中包括:
优化生物质能开发布局,有序发展市场化生物质热电联产,重点满足工业用汽和民生采暖用热需求;在畜禽养殖密集和设施农业发展较好的地区,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生物天然气或沼气工程,打造养殖、清洁能源、高端农业一体化融合发展产业链。
积极探索以市场化运行为主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、群众普遍受益的绿色能源开发建设新机制。统筹乡村可再生能源与农村集体经济,通过农村集体土地作价入股、收益共享等机制,培育农村能源合作社等农村集体经济新模式。开展乡村绿色能源规模化工业开发,支持能源企业以及其他有实力的企业开展综合开发,专业化投资、建设、运营管理和服务。
中科聚能具有先进的全套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装备体系,已在山东、黑龙江、吉林、江苏等多地进行推广应用。工程运行稳定,技术指标完全达到国家要求,得到业主的一致认可。响应国家政策号召,为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是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,也是我们中科聚能一向秉持的原则。我们将用我们的专业、经验、热情为家乡山东省”百乡千村”绿色能源发展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!
中科聚能山东无棣沼气项目图